中國網(wǎng)財經(jīng)8月26日訊 今日,上海市市場監(jiān)督管理局發(fā)布定配眼鏡監(jiān)督抽查情況。其中,上海清眸光學眼鏡有限公司在某電商平臺銷售的標稱由其生產(或供貨)“夏佐”牌近視眼鏡,光學中心水平偏差實測+4.0mm(標準值應±3mm)、光學中心單側水平偏差實測+2.0mm(標準值應±1.5mm),均與強制性標準要求不符。
據(jù)悉,該指標不合格,容易使眼肌失去平衡,產生視疲勞、斜視、弱視,眼球酸脹等。
資料顯示,上海清眸光學眼鏡有限公司成立于2012年11月27日,經(jīng)營范圍包括眼鏡(除角膜接觸鏡)及配件銷售、維修服務等。魏文為法定代表人、執(zhí)行董事。
值得注意的是,2020年12月17日,該公司因發(fā)布虛假廣告被處以罰款1萬元;2016年09月20日,該公司利用廣告或者其他方法,對商品質量、制作成分、性能、用途、生產者、有效期限、產地等作引人誤解的虛假宣傳,被處以罰款1萬元。